1、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改革后,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共有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和第三检察部;另有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一个二级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计划财务、信息技术等工作。(负责人:仇艳丽)
(二)政治部。负责党的建设及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检务督察、离退休干部和群团等工作。(主任:樊啸风)
(三)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区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人:张蕾)
(四)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向区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承办对区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执行活动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承办法律规定由区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民事、行政等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区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申诉案件。(负责人:程士华)
(五)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办理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的侦查。受理控告和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和案件管理等工作。(负责人:李书涛)
2、淇滨区人民检察院人员编制情况:
淇滨区人民检察院现有班子成员6人,专职委员3人,在职人员共4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1个,实有29人;事业编制18个,实有15人。人员分类管理方面,现有员额检察官15人,检察官助理9人,司法行政人员3人,司法警察2人。
3、淇滨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分工情况:
郑月鹏(党组书记、检察长): 负责全面工作。
张 敏(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协助检察长负责全院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第一检察部。
魏素煜(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分管第二检察部工作。
樊啸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分管政治部、机关党总支工作。
牛红新(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负责第三检察部工作、后勤服务中心工作。
1、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改革后,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共有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和第三检察部;另有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一个二级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计划财务、信息技术等工作。(负责人:仇艳丽)
(二)政治部。负责党的建设及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检务督察、离退休干部和群团等工作。(主任:樊啸风)
(三)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区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人:张蕾)
(四)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向区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承办对区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执行活动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承办法律规定由区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民事、行政等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区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申诉案件。(负责人:程士华)
(五)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办理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的侦查。受理控告和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和案件管理等工作。(负责人:李书涛)
2、淇滨区人民检察院人员编制情况:
淇滨区人民检察院现有班子成员6人,专职委员3人,在职人员共4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1个,实有29人;事业编制18个,实有15人。人员分类管理方面,现有员额检察官15人,检察官助理9人,司法行政人员3人,司法警察2人。
3、淇滨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分工情况:
郑月鹏(党组书记、检察长): 负责全面工作。
张 敏(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协助检察长负责全院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第一检察部。
魏素煜(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分管第二检察部工作。
樊啸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分管政治部、机关党总支工作。
牛红新(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负责第三检察部工作、后勤服务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