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察风采

鹤壁淇滨:“3+3”办案模式获人大肯定

2011-12-31

近日,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绍民等一行8人来到该区检察院调研青少年维权工作,对该院运用“3+3”模式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给予充分肯定。

据了解,“3+3”模式是指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做到“三见面”和“三必谈”。“三见面”是指办案人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长、老师、村委会或居委会主任见面,详细了解其家庭环境、教育状况和生活外部环境;“三必谈”是指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入所必谈、捕后必谈、出所必谈,及时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和思想动向。据统计,该院自2009年以来运用“3+3”模式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件,其中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2件,对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处理。

调研组认为该院坚持维权和挽救至上的原则,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品行调查和教育帮教,在加强和创新对特殊人群管理这一语境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应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在全区推广。


近日,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绍民等一行8人来到该区检察院调研青少年维权工作,对该院运用“3+3”模式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给予充分肯定。

据了解,“3+3”模式是指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做到“三见面”和“三必谈”。“三见面”是指办案人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长、老师、村委会或居委会主任见面,详细了解其家庭环境、教育状况和生活外部环境;“三必谈”是指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入所必谈、捕后必谈、出所必谈,及时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和思想动向。据统计,该院自2009年以来运用“3+3”模式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件,其中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2件,对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处理。

调研组认为该院坚持维权和挽救至上的原则,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品行调查和教育帮教,在加强和创新对特殊人群管理这一语境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应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在全区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