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人民检察院
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根据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和区委政法委统一安排,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经研究,向社会发布区检察院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如下。
一、深化群众信访件件回复,领导带头办信
立足检察职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院领导带头办理信访申诉案件制度,深化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全面推行面对面接谈来信人制度,试行信访事项公开答复制度,着力提升答复实效。
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其他各部门(黑体字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守护绿水青山
围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淇河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探索构建“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动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以司法手段助力守护绿水青山。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
三、开展农用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做实涉农检察
开展农用地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配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推动解决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助力守牢耕地红线。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动,大力推进联合救助、多元化救助。做好“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试点工作,打造涉农检察新品牌。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办公室
四、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对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充分发挥“派驻检察服务室”作用,不断密切检企联系,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问题监督力度,加大对招商引资、产权保护、“放管服”改革等领域涉企行政案件监督力度,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
五、开展“未爱而来”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大法治宣讲力度,结合办理的案件,制作标准化课件,到案发较多、管理存在漏洞的学校以及农村偏远地区学校、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开展“未爱而来”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道德观。
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
六、推动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持续跟进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和省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行政部门开展全区窨井设施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设施进行更换改造,加强日常管理养护,健全落实相关协作配合机制,探索“行政+检察”工作模式,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
七、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持续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积极摸排案件线索,着力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推动健全相关机制,共同防范和惩治“假官司”,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
八、开展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推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
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扎实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调卷审查一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上级法院认为“需纠未纠”的案件;依法监督纠正一批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滥用执行措施、不当行政执行案件;依法查办一批执行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依法规范执行,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
九、全面推开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感受得到
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听证尽听证”,不断规范拓展听证范围。注重典型案例培育,加大检察公开听证宣传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
十、公开发布检察业务数据,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检察机关监督办案数据,同时发布典型类案、发案趋势,及时预警预防,促进社会治理,动态发布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精准服务保障民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等方面办案数据,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
淇滨区人民检察院
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根据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和区委政法委统一安排,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经研究,向社会发布区检察院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如下。
一、深化群众信访件件回复,领导带头办信
立足检察职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院领导带头办理信访申诉案件制度,深化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全面推行面对面接谈来信人制度,试行信访事项公开答复制度,着力提升答复实效。
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其他各部门(黑体字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守护绿水青山
围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淇河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探索构建“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动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以司法手段助力守护绿水青山。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
三、开展农用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做实涉农检察
开展农用地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配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推动解决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助力守牢耕地红线。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动,大力推进联合救助、多元化救助。做好“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试点工作,打造涉农检察新品牌。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办公室
四、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对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充分发挥“派驻检察服务室”作用,不断密切检企联系,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问题监督力度,加大对招商引资、产权保护、“放管服”改革等领域涉企行政案件监督力度,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
五、开展“未爱而来”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大法治宣讲力度,结合办理的案件,制作标准化课件,到案发较多、管理存在漏洞的学校以及农村偏远地区学校、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开展“未爱而来”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道德观。
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
六、推动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持续跟进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和省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行政部门开展全区窨井设施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设施进行更换改造,加强日常管理养护,健全落实相关协作配合机制,探索“行政+检察”工作模式,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
七、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持续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积极摸排案件线索,着力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推动健全相关机制,共同防范和惩治“假官司”,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
八、开展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推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
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扎实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调卷审查一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上级法院认为“需纠未纠”的案件;依法监督纠正一批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滥用执行措施、不当行政执行案件;依法查办一批执行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依法规范执行,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
九、全面推开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感受得到
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听证尽听证”,不断规范拓展听证范围。注重典型案例培育,加大检察公开听证宣传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
十、公开发布检察业务数据,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检察机关监督办案数据,同时发布典型类案、发案趋势,及时预警预防,促进社会治理,动态发布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精准服务保障民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等方面办案数据,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