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礼仪之司法礼仪篇
古人云:“礼仪者敬人也”,实际上是一种待人接物的基本要求。礼仪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以建立和谐关系为目的的各种符合交往要求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司法礼仪是指司法人员(主要是指法官、检察官)在司法活动中所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和其他交流行为的态度和方式。
公诉人是对代表国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的称渭。公诉人司法礼仪是指公诉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应恪守的行为规范。公诉人司法礼仪有如下四个特点: (一)规范性。规范即标准,公诉人司法礼仪强调标准化操作,更多地体现在对公诉工作中的各个方面的诉讼活动都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上。 如关于出庭着装、举止等的规定。 (二)系统性。系统性是从规范性引申出来的,是司法礼仪在诉讼程序中不同诉讼行为的体系化表现。没有系统性就难以发挥规范效能,规范性和系统性相互作用,使不同诉讼行为的模块系统集成为整体司法礼仪的构成体系。 (三)严肃性。公诉人司法礼仪对公诉人而言具有一定约束力,超越于一般道德规范,使公诉人在诉讼活动过程中具备一定的威仪,以体现其做为同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的权威性。 (四)亲和性。公诉工作是公诉人以诉讼活动为纽带与受众接触的过程,对受众的情感把握及受众对诉讼行为和结果接受程度的考量是公诉人必须关注的问题。
司法的权威来源于人性化司法所产生的神圣魅力,检察官要做平易近人的执法者。
文明礼仪之司法礼仪篇
古人云:“礼仪者敬人也”,实际上是一种待人接物的基本要求。礼仪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以建立和谐关系为目的的各种符合交往要求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司法礼仪是指司法人员(主要是指法官、检察官)在司法活动中所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和其他交流行为的态度和方式。
公诉人是对代表国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的称渭。公诉人司法礼仪是指公诉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应恪守的行为规范。公诉人司法礼仪有如下四个特点: (一)规范性。规范即标准,公诉人司法礼仪强调标准化操作,更多地体现在对公诉工作中的各个方面的诉讼活动都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上。 如关于出庭着装、举止等的规定。 (二)系统性。系统性是从规范性引申出来的,是司法礼仪在诉讼程序中不同诉讼行为的体系化表现。没有系统性就难以发挥规范效能,规范性和系统性相互作用,使不同诉讼行为的模块系统集成为整体司法礼仪的构成体系。 (三)严肃性。公诉人司法礼仪对公诉人而言具有一定约束力,超越于一般道德规范,使公诉人在诉讼活动过程中具备一定的威仪,以体现其做为同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的权威性。 (四)亲和性。公诉工作是公诉人以诉讼活动为纽带与受众接触的过程,对受众的情感把握及受众对诉讼行为和结果接受程度的考量是公诉人必须关注的问题。
司法的权威来源于人性化司法所产生的神圣魅力,检察官要做平易近人的执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