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工作报告

2016-12-26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工作报告
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  张 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5年,在淇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我院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五抓五促”工作思路,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常态、规范、务实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自觉服务发展大局
    强化全体干警宗旨意识、大局观念,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活力幸福文化和谐”新淇滨的发展目标,立足职能保障民生,服务大局。
   (一)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制假售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案件27件49人,提起公诉22件36人。如在办理“黎阳盛世”、“创业汽车城”等案值过亿、涉众型非法集资等重大案件中,主动提前介入、指导案件侦查,使案件得以顺利诉讼,惩罚了犯罪分子,稳定了广大被害人情绪,杜绝了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严厉打击阻碍干扰项目建设、征地拆迁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如依法办理了海河路办事处刘长屯村刘某某等9人妨害公务一案,保障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积极参与“幸福社区”创建工作。创建期间,由检察长带队,每周两次对分包社区开展环境整治活动,为社区协调解决了地面硬化、办公用房等问题10余个,有效推进了创建工作开展。二是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坚持吃住在村、日夜巡逻,圆满完成了禁烧任务,被区委评为秸秆禁烧工作先进单位。三是全力维护信访稳定。扎实做好控告申诉工作,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举报线索24件,审查处理22件,审查不立案5件,其中通知立案3件。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救助刑事被害人5人次,相关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予以刊登。依法打击涉访违法犯罪行为,如依法办理了黎阳路办事处侯小屯村王某某屡次非法上访一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对打击非访行为、规范上访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落实巡访下访机制,在各个乡镇办事处设立联络点和联络人,安排人员定期进行接访,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共答复群众咨询140余人次,接待群众来访30余人次。扎实开展“五进”法治宣传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30余次,受教育人数近2万人,发放资料4000余份。在兰苑社区开展了“全市检察机关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让法律走进了群众的生产生活。
     二、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遵循司法规律,在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抓谋划,抓细节,抓落实,促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
    (一)抓谋划,重效果、突重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实现常态化。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1件3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5件17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14人。注重查办大案要案。反贪所立百万元以上大案3人、20万元以上大案7人、县级以上要案3人,依法办理的钜桥镇唐庄村原支部副书记唐某挪用公款一案,法院终审认定唐某挪用公款620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反渎所立案件均为特大案件,查办的原鹤壁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郭某滥用职权一案,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注重对全年工作进行谋划,一方面,打破了以往上半年集中抓立案、下半年集中要生效判决的传统,做到每一季度都有立案、侦结、提起公诉和法院判决,实现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常态化发展。另一方面,针对辖区农村干部贪污挪用征地补偿款相对高发的实际,谋划开展专项查案工作,全年查处此类案件4件7人,占全年所查案件的近50%,形成了有效震慑,维护了群众权益,实现了查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二)抓细节,重质量,促规范,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2015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1件254人,批准逮捕153件182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63件354人,提起公诉253件339人,不起诉1件2人,案件审结率为92.2%,人均办案数全市最高。完善工作机制,先后制订《淇滨区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联席会议制度》、《案件评查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发现、纠正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将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到办案过程的每一个细节,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全年无撤诉案件和无罪案件,起诉准确率为100%。推动建立“两法衔接”平台,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和标准,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积极推进“快速办案机制”,针对轻微刑事案件,成立“轻案快办”组专门负责办理,全年共快速办理该类案件156件,平均办案期限10天,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抓落实,重质效,促实效,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创出新亮点。按照党组年初制订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将监督措施、进度、任务落实到人,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确保监督实效。一是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5件。扎实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活动”,共监督此类案件4件4人;监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4件。追捕漏犯5人,已判决5人;追诉漏犯12人,已判决11人。案管部门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时了解立案监督和追捕情况,要求公安机关及时移送审查起诉,督促公诉部门快速起诉,提高了监督效率效果。二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7件,对监外执行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6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9件;落实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职务犯罪罪犯集中清理专项活动监督责任,安排专人监督活动开展,7名罪犯被监督收监交付执行刑罚,占全市该类案件的58. 33%。三是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受理民事行政案件2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促和案件5件;加强对执行行为的监督,共提出检察建议7件;积极履行新增监督职能,督促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职责8件次。 
    三、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强化内部制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确保司法公正、队伍廉洁。
    (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专题向区人大视察组汇报了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系,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等重大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扩大检务公开。精心运营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共发布各类原创信息200余条。及时通过互联网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02条,法律文书141份。建立“一站式检务中心”。承担包括公开检察事务、案件查询、法律咨询、办理结果反馈、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等工作,最大程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廉政建设。院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检查考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层层签定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为干警上廉政党课3次,每月听取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党风廉政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严格落实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强化廉政教育,先后组织干警观看廉政视频《鉴史问廉》,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观鹤壁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切实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廉政提醒,对发现的问题倾向和社会反映的问题苗头,认真查处,及时提醒,防微杜渐。
    (三)注重自我权力约束,主动加强内部监督。充分发挥案管部门案件集中受案、管理、监督作用,对案件办理过程进行全程、动态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充分发挥控申工作反向审视作用。对所办案件进行评查分析,及时发现案件在侦查、逮捕、起诉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促使办案部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司法规范化水平。实行办案回访制度,由纪检组对全年所立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回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四、牢固树立创新创优理念,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一)创新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管理机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深入查摆队伍在司法理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查摆出各类问题20余项,通过建立问题清单、落实责任到人,将问题一一整改到位。制订了《涉案财物管理制度》、《职务犯罪侦查八不准制度》,严格规范涉案财物处置流程及办案人员的司法行为;出台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公安机关执行回执签收制度》等制度,切实保障律师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
    (二)创新涉罪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机制。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案件10件13人,批捕4件4人;共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6件10人,起诉5件6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2人;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切实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进一步完善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工作机制,创新实施的“五步工作法”得到市政协张俊成主席批示肯定,相关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高检院公诉厅《公诉工作情况》予以刊登推广。
    (三)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形式。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市检察院联合,在全区开展了以“清廉之美”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结合辖区内村镇干部职务犯罪多发的现实情况,对镇村干部分层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相关工作意见得到原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被《检察日报》头版予以刊登,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厅对工作意见予以转发;积极组织开展全区棚户区改造专项预防调查工作,形成的调查报告得到李杰区长批示肯定。
五、着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综合素能
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将抓整顿、抓培训作为队伍建设的两大引擎,切实推进作风优良化、队伍专业化。
    (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院党组组织干警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干警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时刻牢记为民宗旨,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开展“道德讲堂”活动4次,并邀请了“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李应喜、全市优秀企业家王烁等同志为干警作精彩演讲;开展了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活动;“八一”期间组织干警到解放军某部装甲团接受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教育活动,使干警对“三严三实”教育入脑入心,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抓整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2015年先后组织开展了以“提升班子领导能力、执行能力”为主题的班子作风整顿,以“提高中层干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为主题的中层干部作风整顿,以“提高全体干警规范意识、奉献意识”为主题的全员作风整顿等相辅相成的三项整顿活动。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领导班子带头整改,每项活动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活动方案,扎实推进,严格验收,务求实效,使全院工作作风更加优良。
    (三)抓培训,不断提升队伍业务技能。从年初“新春四节课”开始,针对干警工作实际,不定期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活动10余次,鼓励干警参加上级培训,全年共70余人次参加上级举行的各类培训。每月评选一名业务能力进步突出的干警,在全院通报表扬,引导干警学习先进典型,不断自我提升,营造全员学习、终生学习的文化氛围。
     2015年,全院共荣获市级以上荣誉38项。荣获“全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基层院”荣誉称号,反贪局被评为“全省开展房地产税费征管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反渎局所办理的孙某等5人滥用职权、受贿案被评为全省“十大优质案件”,干警侯华蕾先后被评为“河南省检察机关首届未检业务竞赛能手”,并被授予第七届“鹤壁市优秀青年卫士”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淇滨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效果需进一步增强,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任务

    2016年,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紧围绕全区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建设平安、廉洁、法治淇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服务精心”内涵,推动服务大局工作取得新成效。积极参与依法治区。继续深入开展送法“五进”宣传活动,积极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扩大宣传范围,着力提升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服务经济建设。加强调查研究,找准服务经济建设的切入点,切实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对侵害人身、财产类犯罪、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犯罪,着力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扎实化解信访疑难问题。强化控申权利救济保障、矛盾纠纷化解等职能;规范举报线索的流转和管理,加大初核工作力度,促进问题早日解决,为辖外线索指明解决途径。
    二、深化“办案精准”内涵,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强化诉讼监督工作。通过组织专项审查、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跟踪监督、提前介入等方式,加大刑事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监督力度;严格落实案件受理与审查分离制度,合理运用督促履行职责和督促、支持起诉,探索公益诉讼监督,拓展民事行政监督范围。强化职务犯罪查办力度。着力在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大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案件上下功夫。统筹贪贿渎职并查,受贿行贿并查,掌控办案节奏,加快案件诉讼进程,提高办案效率。强化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深化“办事精细”内涵,推动创新创优工作取得新成效。全面推进案件监督管理。注重运用基础数据进行案件监管,将案管部门打造为“大数据”处理中心,更好地为检察工作全局服务。全面推进工作创新。紧盯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侦查信息平台,拓宽信息共享渠道,强化电子数据运用,探索侦查取证新模式。
    四、深化“队伍精神”内涵,推动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强化监督促规范。进一步加强与人大的联系,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净化思想铸品格。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引领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建设一支品过硬、德过硬的检察队伍。锤炼才气强能力。以推动人才梯队建设为基础,完善循序渐进的发展促进机制。推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地接受区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敢于担当、奋发有为,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淇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工作报告
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  张 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5年,在淇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我院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五抓五促”工作思路,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常态、规范、务实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自觉服务发展大局
    强化全体干警宗旨意识、大局观念,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活力幸福文化和谐”新淇滨的发展目标,立足职能保障民生,服务大局。
   (一)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制假售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案件27件49人,提起公诉22件36人。如在办理“黎阳盛世”、“创业汽车城”等案值过亿、涉众型非法集资等重大案件中,主动提前介入、指导案件侦查,使案件得以顺利诉讼,惩罚了犯罪分子,稳定了广大被害人情绪,杜绝了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严厉打击阻碍干扰项目建设、征地拆迁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如依法办理了海河路办事处刘长屯村刘某某等9人妨害公务一案,保障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积极参与“幸福社区”创建工作。创建期间,由检察长带队,每周两次对分包社区开展环境整治活动,为社区协调解决了地面硬化、办公用房等问题10余个,有效推进了创建工作开展。二是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坚持吃住在村、日夜巡逻,圆满完成了禁烧任务,被区委评为秸秆禁烧工作先进单位。三是全力维护信访稳定。扎实做好控告申诉工作,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举报线索24件,审查处理22件,审查不立案5件,其中通知立案3件。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救助刑事被害人5人次,相关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予以刊登。依法打击涉访违法犯罪行为,如依法办理了黎阳路办事处侯小屯村王某某屡次非法上访一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对打击非访行为、规范上访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落实巡访下访机制,在各个乡镇办事处设立联络点和联络人,安排人员定期进行接访,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共答复群众咨询140余人次,接待群众来访30余人次。扎实开展“五进”法治宣传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30余次,受教育人数近2万人,发放资料4000余份。在兰苑社区开展了“全市检察机关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让法律走进了群众的生产生活。
     二、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遵循司法规律,在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抓谋划,抓细节,抓落实,促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
    (一)抓谋划,重效果、突重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实现常态化。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1件3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5件17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14人。注重查办大案要案。反贪所立百万元以上大案3人、20万元以上大案7人、县级以上要案3人,依法办理的钜桥镇唐庄村原支部副书记唐某挪用公款一案,法院终审认定唐某挪用公款620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反渎所立案件均为特大案件,查办的原鹤壁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郭某滥用职权一案,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注重对全年工作进行谋划,一方面,打破了以往上半年集中抓立案、下半年集中要生效判决的传统,做到每一季度都有立案、侦结、提起公诉和法院判决,实现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常态化发展。另一方面,针对辖区农村干部贪污挪用征地补偿款相对高发的实际,谋划开展专项查案工作,全年查处此类案件4件7人,占全年所查案件的近50%,形成了有效震慑,维护了群众权益,实现了查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二)抓细节,重质量,促规范,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2015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1件254人,批准逮捕153件182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63件354人,提起公诉253件339人,不起诉1件2人,案件审结率为92.2%,人均办案数全市最高。完善工作机制,先后制订《淇滨区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联席会议制度》、《案件评查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发现、纠正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将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到办案过程的每一个细节,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全年无撤诉案件和无罪案件,起诉准确率为100%。推动建立“两法衔接”平台,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和标准,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积极推进“快速办案机制”,针对轻微刑事案件,成立“轻案快办”组专门负责办理,全年共快速办理该类案件156件,平均办案期限10天,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抓落实,重质效,促实效,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创出新亮点。按照党组年初制订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将监督措施、进度、任务落实到人,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确保监督实效。一是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5件。扎实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活动”,共监督此类案件4件4人;监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4件。追捕漏犯5人,已判决5人;追诉漏犯12人,已判决11人。案管部门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时了解立案监督和追捕情况,要求公安机关及时移送审查起诉,督促公诉部门快速起诉,提高了监督效率效果。二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7件,对监外执行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6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9件;落实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职务犯罪罪犯集中清理专项活动监督责任,安排专人监督活动开展,7名罪犯被监督收监交付执行刑罚,占全市该类案件的58. 33%。三是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受理民事行政案件2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促和案件5件;加强对执行行为的监督,共提出检察建议7件;积极履行新增监督职能,督促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职责8件次。 
    三、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强化内部制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确保司法公正、队伍廉洁。
    (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专题向区人大视察组汇报了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系,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等重大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扩大检务公开。精心运营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共发布各类原创信息200余条。及时通过互联网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02条,法律文书141份。建立“一站式检务中心”。承担包括公开检察事务、案件查询、法律咨询、办理结果反馈、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等工作,最大程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廉政建设。院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检查考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层层签定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为干警上廉政党课3次,每月听取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党风廉政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严格落实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强化廉政教育,先后组织干警观看廉政视频《鉴史问廉》,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观鹤壁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切实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廉政提醒,对发现的问题倾向和社会反映的问题苗头,认真查处,及时提醒,防微杜渐。
    (三)注重自我权力约束,主动加强内部监督。充分发挥案管部门案件集中受案、管理、监督作用,对案件办理过程进行全程、动态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充分发挥控申工作反向审视作用。对所办案件进行评查分析,及时发现案件在侦查、逮捕、起诉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促使办案部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司法规范化水平。实行办案回访制度,由纪检组对全年所立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回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四、牢固树立创新创优理念,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一)创新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管理机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深入查摆队伍在司法理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查摆出各类问题20余项,通过建立问题清单、落实责任到人,将问题一一整改到位。制订了《涉案财物管理制度》、《职务犯罪侦查八不准制度》,严格规范涉案财物处置流程及办案人员的司法行为;出台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公安机关执行回执签收制度》等制度,切实保障律师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
    (二)创新涉罪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机制。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案件10件13人,批捕4件4人;共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6件10人,起诉5件6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2人;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切实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进一步完善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工作机制,创新实施的“五步工作法”得到市政协张俊成主席批示肯定,相关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高检院公诉厅《公诉工作情况》予以刊登推广。
    (三)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形式。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市检察院联合,在全区开展了以“清廉之美”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结合辖区内村镇干部职务犯罪多发的现实情况,对镇村干部分层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相关工作意见得到原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被《检察日报》头版予以刊登,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厅对工作意见予以转发;积极组织开展全区棚户区改造专项预防调查工作,形成的调查报告得到李杰区长批示肯定。
五、着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综合素能
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将抓整顿、抓培训作为队伍建设的两大引擎,切实推进作风优良化、队伍专业化。
    (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院党组组织干警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干警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时刻牢记为民宗旨,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开展“道德讲堂”活动4次,并邀请了“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李应喜、全市优秀企业家王烁等同志为干警作精彩演讲;开展了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活动;“八一”期间组织干警到解放军某部装甲团接受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教育活动,使干警对“三严三实”教育入脑入心,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抓整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2015年先后组织开展了以“提升班子领导能力、执行能力”为主题的班子作风整顿,以“提高中层干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为主题的中层干部作风整顿,以“提高全体干警规范意识、奉献意识”为主题的全员作风整顿等相辅相成的三项整顿活动。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领导班子带头整改,每项活动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活动方案,扎实推进,严格验收,务求实效,使全院工作作风更加优良。
    (三)抓培训,不断提升队伍业务技能。从年初“新春四节课”开始,针对干警工作实际,不定期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活动10余次,鼓励干警参加上级培训,全年共70余人次参加上级举行的各类培训。每月评选一名业务能力进步突出的干警,在全院通报表扬,引导干警学习先进典型,不断自我提升,营造全员学习、终生学习的文化氛围。
     2015年,全院共荣获市级以上荣誉38项。荣获“全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基层院”荣誉称号,反贪局被评为“全省开展房地产税费征管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反渎局所办理的孙某等5人滥用职权、受贿案被评为全省“十大优质案件”,干警侯华蕾先后被评为“河南省检察机关首届未检业务竞赛能手”,并被授予第七届“鹤壁市优秀青年卫士”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淇滨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效果需进一步增强,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任务

    2016年,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紧围绕全区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建设平安、廉洁、法治淇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服务精心”内涵,推动服务大局工作取得新成效。积极参与依法治区。继续深入开展送法“五进”宣传活动,积极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扩大宣传范围,着力提升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服务经济建设。加强调查研究,找准服务经济建设的切入点,切实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对侵害人身、财产类犯罪、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犯罪,着力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扎实化解信访疑难问题。强化控申权利救济保障、矛盾纠纷化解等职能;规范举报线索的流转和管理,加大初核工作力度,促进问题早日解决,为辖外线索指明解决途径。
    二、深化“办案精准”内涵,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强化诉讼监督工作。通过组织专项审查、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跟踪监督、提前介入等方式,加大刑事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监督力度;严格落实案件受理与审查分离制度,合理运用督促履行职责和督促、支持起诉,探索公益诉讼监督,拓展民事行政监督范围。强化职务犯罪查办力度。着力在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大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案件上下功夫。统筹贪贿渎职并查,受贿行贿并查,掌控办案节奏,加快案件诉讼进程,提高办案效率。强化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深化“办事精细”内涵,推动创新创优工作取得新成效。全面推进案件监督管理。注重运用基础数据进行案件监管,将案管部门打造为“大数据”处理中心,更好地为检察工作全局服务。全面推进工作创新。紧盯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侦查信息平台,拓宽信息共享渠道,强化电子数据运用,探索侦查取证新模式。
    四、深化“队伍精神”内涵,推动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强化监督促规范。进一步加强与人大的联系,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净化思想铸品格。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引领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建设一支品过硬、德过硬的检察队伍。锤炼才气强能力。以推动人才梯队建设为基础,完善循序渐进的发展促进机制。推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地接受区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敢于担当、奋发有为,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淇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