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2017-08-24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7年3月18日在鹤壁市淇滨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近五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一、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全力助推首善之区建设

    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重大使命,区检察院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建设“生态活力幸福文化和谐”新淇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积极探索服务发展工作新机制。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区经济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维护全区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危害食品安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办理此类案件141件286人。将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推进经济建设的重点,建立党组成员联系企业制度,发放“检企联系卡”近百张,深入企业开展预防讲座和法律宣传活动230余次,及时解决、处置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依法依规健康发展。
    努力拓宽服务发展工作新渠道。积极参与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幸福社区”创建、“三城联创”等重点工作,在多项工作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五进”法治宣传活动,认真落实“千名干警千堂法制课”、“一村一警一干”等活动,组织干警主动送法上门,让法律真正走进群众的生产生活。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对全区重点项目工程安排干警全程跟进,通过规范招投标程序、监督资金使用安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等措施,为项目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不断改进服务发展工作新方式。依法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如主动提前介入明昆、黎阳盛世、创业汽车城等非法集资案件,引导案件侦查,使案件得以顺利诉讼。积极配合政府治理突出问题,如针对强装强卸、强行进料等敲诈勒索企业案件,快捕快诉该类案件120件156人,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推进开展专项治理,使此类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尝试建立服务全区重点工作机制,如联合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制定《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建立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深入辖区开展专项预防活动22次。
    二、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深入推进平安淇滨建设
    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作用,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40人,提起公诉1878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密切配合,重点打击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刑事犯罪,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增强公众安全感。办案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原则,对犯罪分子形成威慑,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428人,提起公诉560人。如办理的禹艳雷等人系列抢劫案,4名被告人3个月内作案8起,社会影响恶劣,区检察院依法快捕快诉,分别于受理第3日和第10日将4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其中2人被判处14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权益。扎实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累计编排普法节目21个,制作了全市首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广播剧《迷途的小马》,在鹤壁广播电台循环播出,深入全区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26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构建了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一体化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心理矫治,实行非羁押诉讼、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为其重归社会铺平道路,相关工作经验得到市政协张俊成主席批示肯定,并被《检察日报》刊登推广。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抚平心理创伤,并对其中10名生活困难的被害人进行经济救助。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注重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慎用逮捕措施,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对25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积极运用刑事和解手段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共实现刑事和解164件182人,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依法打击涉访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批捕了屡次非法上访的王桃梅、贾平喜、韩济聪等多起寻衅滋事案件,对规范上访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建立巡访下访工作机制,由党组成员带领业务骨干,定期在各个乡镇办事处进行接访,先后开展接访活动60余次,累计接待群众280余人,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保持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三、严惩贪渎深耕预防,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88件10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4件75人,渎职侵权案件24件34人,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6000万元。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共查办大案要案80件,占立案总数的91%;共查办县级以上干部15人,占查办人数的14%,如先后查办了中国银行鹤壁分行原行长宋志伟受贿案,市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郭海明滥用职权案等一系列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办案为发展大局服务,如依法查处了长江路办事处原副书记张江顺等4人贪污窝案,推动了高铁广场建设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检察院连续五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基层院”。
    重点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查办发生在房产管理、医疗卫生、征地补偿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办该类犯罪32人,反贪局被评为“全省开展房地产税费征管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先进集体,付增炜同志被评为“全国检察系统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个人”。办案过程中,注重深挖犯罪线索、查办窝案串案,如反渎部门从一起退税监管渎职案件入手,一举查办了虚假福利企业认定渎职案件4件4人,办案经验被高检院反渎厅予以推广。
    全面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专门成立了法律宣讲团,针对辖区内村镇干部职务犯罪多发实际,进行分层次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相关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头版刊登推广;制作了全市首部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微电影《正楷人生》,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选活动”中获三等奖。深入开展预防调查,先后针对辖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辖区国家扶贫项目执行情况等开展预防调查,形成的调查报告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注重深化个案预防,结合办理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分析发案原因,提出预防建议30件,帮助落实预防措施36项,取得了“查处一案,预防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强化监督彰显公正,深入推进法治淇滨建设
    自觉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妥善处理监督与配合的关系,提升法律监督效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立案侦查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侦查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3件、撤案15件;扎实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立案16件16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29人、追诉62人,其中侦监科通过一起普通诈骗案,发现一条重大贪污案件线索,并追捕一名犯罪嫌疑人,该案荣获全省侦查监督十大精品案件提名奖。
    审判监督进一步深化。切实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6件。扎实推进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共立案审查不服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案件195件,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请抗诉2件,法院改判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再审后改判10件,调解9件,如受理的某保险公司申诉一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案件再审得以改判,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0万元。在监督中,与法院紧密配合,共同制订了《关于加强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罚执行活动监督进一步规范。加强社区矫正监督,与区司法局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建立同步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合力;成立全市首家社区矫正检察室,制订了《检察谈话办法》,共纠正监外执行工作违法或不当376件,相关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刊登报道。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与区法院会签《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办法》,协助法院对92名服刑罪犯的罚金刑予以执行,执行金额30余万元。扎实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在集中清理“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职务犯罪罪犯”专项活动中,7名罪犯被监督收监,占全市该类案件的60%以上。
     五、严格监管提升素质,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始终坚持对检察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院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为干警树标杆、做表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作用,加强廉政教育,以新修订《准则》、《条例》为重点,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有关党规检纪,并组织开展了检察官任职宣誓、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切实增强了干警的廉洁意识。制定实施“常态化、数量化、动态化、全员化”检务督察办法,共开展检务督查130余次,机关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工作情况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请示报告,先后就规范司法行为、刑罚执行监督、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订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暂行规定》,先后邀请代表、委员到我院视察评议工作20余次,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检察工作信息,认真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着力提升队伍素质。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到红旗渠、冀鲁豫革命根据地旧址等地参观学习,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扎实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干警开展各类“学、练、赛”活动,着力提升干警的业务工作水平。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共查摆整治各类问题20余项,有效促进检察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发展。2012年以来,我院共荣获各类荣誉198项,其中省级以上荣誉46项。
    各位代表:五年来,区检察院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团结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这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淇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特别是处理涉众型犯罪、化解信访风险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在执法办案的同时,宣传检察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科技化、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与办案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及2017年的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我区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区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区提升五个淇滨、打造首善之区,在品质“三城”建设中当标兵的奋斗目标,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理性务实为导向,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各位代表,今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拓宽服务领域,在做好服务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服务生态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丰富服务内容,在依法打击犯罪、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引导公民自觉守法,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健全服务机制,完善征求意见、效果评价,以及向党委、人大报告等制度,确保服务大局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宗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着力完善群众工作机制,搭建服务群众新平台,拓展联系群众新渠道,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将服务脱贫攻坚作为执法为民的重要抓手,加大检察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惠民资金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三是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将化解矛盾纠纷融入到执法和办案全过程,自觉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有效减少涉检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是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中心。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特别是在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民事审判及执行监督等方面下功夫、见成效,以更加有力、有效的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办案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五是坚持把强基固本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求。以提升队伍的政治素养为重点,加强党性教育,强化“四个意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重点,继续加大技能培训和人才培养力度,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以确保公正司法为重点,继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向建设最规范的基层检察院的目标迈进。
    六是坚持把推进改革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动力。坚持把改革作为助推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一方面,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员额制改革,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高标准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另一方面,积极探索侦防部门转隶后检察职责的变化,创新监督方法,拓宽监督领域,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各位代表,在提升五个淇滨、打造首善之区的新征程中,区检察院将严格落实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全区人民的支持下,按照“政治强、业务强、队伍强、保障强、管理强”的目标,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务实进取,努力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7年3月18日在鹤壁市淇滨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近五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一、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全力助推首善之区建设

    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重大使命,区检察院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建设“生态活力幸福文化和谐”新淇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积极探索服务发展工作新机制。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区经济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维护全区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危害食品安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办理此类案件141件286人。将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推进经济建设的重点,建立党组成员联系企业制度,发放“检企联系卡”近百张,深入企业开展预防讲座和法律宣传活动230余次,及时解决、处置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依法依规健康发展。
    努力拓宽服务发展工作新渠道。积极参与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幸福社区”创建、“三城联创”等重点工作,在多项工作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五进”法治宣传活动,认真落实“千名干警千堂法制课”、“一村一警一干”等活动,组织干警主动送法上门,让法律真正走进群众的生产生活。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对全区重点项目工程安排干警全程跟进,通过规范招投标程序、监督资金使用安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等措施,为项目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不断改进服务发展工作新方式。依法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如主动提前介入明昆、黎阳盛世、创业汽车城等非法集资案件,引导案件侦查,使案件得以顺利诉讼。积极配合政府治理突出问题,如针对强装强卸、强行进料等敲诈勒索企业案件,快捕快诉该类案件120件156人,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推进开展专项治理,使此类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尝试建立服务全区重点工作机制,如联合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制定《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建立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深入辖区开展专项预防活动22次。
    二、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深入推进平安淇滨建设
    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作用,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40人,提起公诉1878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密切配合,重点打击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刑事犯罪,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增强公众安全感。办案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原则,对犯罪分子形成威慑,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428人,提起公诉560人。如办理的禹艳雷等人系列抢劫案,4名被告人3个月内作案8起,社会影响恶劣,区检察院依法快捕快诉,分别于受理第3日和第10日将4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其中2人被判处14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权益。扎实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累计编排普法节目21个,制作了全市首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广播剧《迷途的小马》,在鹤壁广播电台循环播出,深入全区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26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构建了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一体化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心理矫治,实行非羁押诉讼、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为其重归社会铺平道路,相关工作经验得到市政协张俊成主席批示肯定,并被《检察日报》刊登推广。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抚平心理创伤,并对其中10名生活困难的被害人进行经济救助。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注重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慎用逮捕措施,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对25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积极运用刑事和解手段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共实现刑事和解164件182人,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依法打击涉访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批捕了屡次非法上访的王桃梅、贾平喜、韩济聪等多起寻衅滋事案件,对规范上访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建立巡访下访工作机制,由党组成员带领业务骨干,定期在各个乡镇办事处进行接访,先后开展接访活动60余次,累计接待群众280余人,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保持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三、严惩贪渎深耕预防,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88件10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4件75人,渎职侵权案件24件34人,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6000万元。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共查办大案要案80件,占立案总数的91%;共查办县级以上干部15人,占查办人数的14%,如先后查办了中国银行鹤壁分行原行长宋志伟受贿案,市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郭海明滥用职权案等一系列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办案为发展大局服务,如依法查处了长江路办事处原副书记张江顺等4人贪污窝案,推动了高铁广场建设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检察院连续五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基层院”。
    重点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查办发生在房产管理、医疗卫生、征地补偿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办该类犯罪32人,反贪局被评为“全省开展房地产税费征管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先进集体,付增炜同志被评为“全国检察系统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个人”。办案过程中,注重深挖犯罪线索、查办窝案串案,如反渎部门从一起退税监管渎职案件入手,一举查办了虚假福利企业认定渎职案件4件4人,办案经验被高检院反渎厅予以推广。
    全面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专门成立了法律宣讲团,针对辖区内村镇干部职务犯罪多发实际,进行分层次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相关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头版刊登推广;制作了全市首部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微电影《正楷人生》,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选活动”中获三等奖。深入开展预防调查,先后针对辖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辖区国家扶贫项目执行情况等开展预防调查,形成的调查报告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注重深化个案预防,结合办理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分析发案原因,提出预防建议30件,帮助落实预防措施36项,取得了“查处一案,预防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强化监督彰显公正,深入推进法治淇滨建设
    自觉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妥善处理监督与配合的关系,提升法律监督效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立案侦查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侦查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3件、撤案15件;扎实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立案16件16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29人、追诉62人,其中侦监科通过一起普通诈骗案,发现一条重大贪污案件线索,并追捕一名犯罪嫌疑人,该案荣获全省侦查监督十大精品案件提名奖。
    审判监督进一步深化。切实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6件。扎实推进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共立案审查不服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案件195件,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请抗诉2件,法院改判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再审后改判10件,调解9件,如受理的某保险公司申诉一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案件再审得以改判,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0万元。在监督中,与法院紧密配合,共同制订了《关于加强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罚执行活动监督进一步规范。加强社区矫正监督,与区司法局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建立同步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合力;成立全市首家社区矫正检察室,制订了《检察谈话办法》,共纠正监外执行工作违法或不当376件,相关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刊登报道。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与区法院会签《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办法》,协助法院对92名服刑罪犯的罚金刑予以执行,执行金额30余万元。扎实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在集中清理“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职务犯罪罪犯”专项活动中,7名罪犯被监督收监,占全市该类案件的60%以上。
     五、严格监管提升素质,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始终坚持对检察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院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为干警树标杆、做表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作用,加强廉政教育,以新修订《准则》、《条例》为重点,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有关党规检纪,并组织开展了检察官任职宣誓、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切实增强了干警的廉洁意识。制定实施“常态化、数量化、动态化、全员化”检务督察办法,共开展检务督查130余次,机关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工作情况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请示报告,先后就规范司法行为、刑罚执行监督、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订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暂行规定》,先后邀请代表、委员到我院视察评议工作20余次,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检察工作信息,认真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着力提升队伍素质。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到红旗渠、冀鲁豫革命根据地旧址等地参观学习,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扎实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干警开展各类“学、练、赛”活动,着力提升干警的业务工作水平。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共查摆整治各类问题20余项,有效促进检察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发展。2012年以来,我院共荣获各类荣誉198项,其中省级以上荣誉46项。
    各位代表:五年来,区检察院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团结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这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淇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特别是处理涉众型犯罪、化解信访风险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在执法办案的同时,宣传检察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科技化、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与办案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及2017年的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我区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区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区提升五个淇滨、打造首善之区,在品质“三城”建设中当标兵的奋斗目标,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理性务实为导向,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各位代表,今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拓宽服务领域,在做好服务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服务生态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丰富服务内容,在依法打击犯罪、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引导公民自觉守法,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健全服务机制,完善征求意见、效果评价,以及向党委、人大报告等制度,确保服务大局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宗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着力完善群众工作机制,搭建服务群众新平台,拓展联系群众新渠道,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将服务脱贫攻坚作为执法为民的重要抓手,加大检察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惠民资金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三是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将化解矛盾纠纷融入到执法和办案全过程,自觉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有效减少涉检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是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中心。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特别是在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民事审判及执行监督等方面下功夫、见成效,以更加有力、有效的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办案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五是坚持把强基固本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求。以提升队伍的政治素养为重点,加强党性教育,强化“四个意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重点,继续加大技能培训和人才培养力度,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以确保公正司法为重点,继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向建设最规范的基层检察院的目标迈进。
    六是坚持把推进改革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动力。坚持把改革作为助推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一方面,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员额制改革,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高标准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另一方面,积极探索侦防部门转隶后检察职责的变化,创新监督方法,拓宽监督领域,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各位代表,在提升五个淇滨、打造首善之区的新征程中,区检察院将严格落实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全区人民的支持下,按照“政治强、业务强、队伍强、保障强、管理强”的目标,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务实进取,努力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