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3年4月27日在鹤壁市淇滨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 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辖区中心工作,持续更新司法理念,能动履行检察职责,求真务实、砥砺奋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以服务大局为政治责任,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主线,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
(一)推进平安法治淇滨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84件450人,依法批准逮捕217人、不批准逮捕22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51件642人,依法提起公诉470人、不起诉126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批准逮捕涉黑犯罪案件1件35人,审查起诉涉恶势力犯罪集团1件6人,生效判决4件9人,其中2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民法典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全方位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在全市创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暨夺取“长安杯”工作中,区检察院被评为“先进单位”,并荣获“集体嘉奖”。
(二)融入推动区域社会治理。创新“不起诉+帮教”工作机制,研究出台工作办法,通过对相对不起诉人开展集中训诫,促使其积极接受学习教育、参与社会服务,有效填补了对被不起诉人警示教育、转化进步的工作空白,相关工作经验被省院转发推广,并获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要求积极探索、大力推广应用,形成专责帮教的“鹤壁模式”。坚持依法办案和推进社会治理相结合,针对在校学生参与恶势力犯罪,向区教育体育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有效维护校园安全。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6.34%,引导犯罪嫌疑人悔过自新,最大限度降低社会对抗、减少社会矛盾。
(三)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突出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等经济犯罪,依法提起公诉12人。依法稳妥办理涉企案件,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密切检企联系,安排20名业务骨干对口服务25家民营企业,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司法服务。聚焦安全生产,受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针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执法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相关做法得到区委、区政府充分肯定。
二、以人民至上为使命担当,倾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主动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精心做好检察为民实事。以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为抓手,深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全体干警下沉网格卡点值勤,牢牢守住疫情防控第一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做实涉农检察工作,深入大河涧乡谭峪村走访调研,入户慰问贫困群众,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针对药品中非法使用抗生素、激素等违禁成分问题,组织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药店、诊所开展走访,维护群众用药安全。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加强与民政、妇联等部门的沟通,畅通救助渠道,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余元,通过发放救助金,助力缓解案件当事人生活困难。
(二)注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严厉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盗抢骗”、“黄赌毒”犯罪,依法提起公诉171人。广泛开展“三零”创建、矛盾纠纷“六防六促”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组织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养老诈骗集中宣传活动,联合市邮政管理局调研检查寄递行业安全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共接收群众信访案件91件,已全部办结;扎实开展重复信访积案集中专项治理工作,共排查重复信访积案9件,通过专项攻坚,全部顺利化解。
(三)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依法宽缓到位,对未成年人严重恶性犯罪该严的依法从严,保持司法震慑。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件31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5件13人;受理审查起诉38件54人,提起公诉25件33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不起诉13人。依法办理了全市首例支持起诉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案件,相关做法在《检察日报》刊发,并被最高检转发推广。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通过线上、线下两种形式,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3次,发放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暴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宣传册12000余册。
三、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着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聚焦检察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担当作为。
(一)大力优化刑事检察。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同比增长31.24%,不诉率同比增长22.06%。推动构建规范高效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在司法管辖区内3个公安分局挂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助力营造公、检机关在合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合作的良性互动格局,挂牌以来先后监督立案2件3人、监督撤案2件3人,纠正漏捕、漏诉11人,监督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持续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共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检察监督31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3件,已全部整改到位;从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起诉4件4人,同时,对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中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予以纠正。
(二)精准强化民事检察。共审查民事审判案件和民事执行案件423件,经审查,依法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请抗诉1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民事执行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件。其中办理的赵某申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一案,注重能动履职,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查明案件情况,发出的再审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并改判,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办理的申某广与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等4起案件,先后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第二检察部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先进单位。
(三)不断深化行政检察。共审查行政审判案件和行政执行案件116件,经审查,依法对涉嫌有违法行为的17起案件进行监督,均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行政审判程序规范。联合区政府、区法院会签《关于印发鹤壁市淇滨区行政争议化解办法(试行)》,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办理公安民警因公牺牲行政检察监督一案中,通过召集多方进行公开听证,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解决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确认复核职责不明问题,助力人民警察抚恤优待政策落到实处,该案由省院推荐参加最高检典型案例评审。
(四)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注重加强线索摸排,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76件,立案73件,磋商12件,发出检察建议55件;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判决3件,其中办理的一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件,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十倍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并督促行政机关开展行业整治,促进生猪市场的规范监管,相关做法被省市院转发推广。扎实开展系列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国防教育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常态化开展“河长+检察长”巡河等行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监督行政机关立行立改,推动阻碍淇河行洪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以强基固本为坚实保障,聚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能力作风建设年”和最高检“质量建设年”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有力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和专业化水平。
(一)始终坚持政治引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先后就公益诉讼、意识形态等工作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及市院党组作了专题汇报。深入推进党员党性教育,组织开展观看红色电影、“深学细悟二十大”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参与各类比赛活动,院代表队荣获全区“喜迎二十大,平安淇滨有我”微党课比赛一等奖等多项荣誉,区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区“五星级党组织”。
(二)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始终把接受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作为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接受区人大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项视察和对员额检察官的评议。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注重密切检民联系,组织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累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及重要案件信息609件,使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深化公开听证工作,把公开听证作为主动接受监督的有力抓手,共召开公开听证会15次,通过面对面释法说理,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看得见。
(三)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实“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练兵”要求,创新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考、每季一讲、每年一评”等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能。积极参与比武练兵活动,共有19人次在上级业务竞赛中获得表彰。严格考评管理,入额院领导自觉参与随机轮案,共办理各类案件156件,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善于借智借力,聘请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专业领域的10名行政机关业务骨干担任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质效。加强数字检察建设,推动涉车辆查封扣押民事执行监督数字模型建设应用,有效提升数字检察工作水平。
(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巩固拓展“两项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筑牢干警廉洁从检防线。狠抓队伍管理,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决防止权力滥用。深化纠治“四风”问题,紧扣时间节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督察,累计发布检务督察通报13期,切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各位代表,今年淇滨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共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等各类荣誉42项。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服务发展大局的成效还不够突出,检察业务发展不协调不充分,专家型、高素质人才缺乏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3年,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局稳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争创一流检察业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为我区在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中挑大梁、走在前贡献更强的检察力量。
一是自觉站位全局,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实效。紧紧围绕“六区创建”等重点工作,找准检察服务发力点,以高质量法律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做好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积极投入乡村振兴、区域社会治理等工作,注重加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群体司法保护,以“求极致”标准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
二是强化诉源治理,进一步推动平安淇滨建设。坚持“稳字当头”,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和预防网络犯罪;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六防六促”专项行动,纵深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做实做细诉源治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淇滨。
三是坚持能动履职,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深入贯彻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强检察监督、公益诉讼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区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推动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发展。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办案方式,加强刑事诉讼、刑事执行监督。全面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解决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层面的共性问题。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增数量、拓领域、提质效,更好维护社会公益。
四是持续强基固本,进一步夯实检察队伍建设。深化推进能力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练兵”,以及“每周一学、每月一考、每季一讲、每年一评”活动,全面提升队伍专业化素质。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扛稳抓牢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治检,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淇滨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淇滨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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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用语说明
1.少捕慎诉慎押:少捕慎诉慎押是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是指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犯罪嫌疑人羁押候审;“慎诉”是指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分流作用;“慎押”是指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
2.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2021年10月,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负责侦查监督与刑事案件办理中的工作衔接、组织协调及督促落实等工作。
3.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检察职责监督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进一步加强调查核实,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4.特邀检察官助理:检察机关为提高专业化办案水平,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以特邀检察官助理身份协助检察官办理相关专业领域案件,目前主要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信息技术、卫生健康、金融、证券、税务等领域。
5.支持起诉: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在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2022年2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即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3年4月27日在鹤壁市淇滨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 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辖区中心工作,持续更新司法理念,能动履行检察职责,求真务实、砥砺奋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以服务大局为政治责任,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主线,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
(一)推进平安法治淇滨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84件450人,依法批准逮捕217人、不批准逮捕22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51件642人,依法提起公诉470人、不起诉126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批准逮捕涉黑犯罪案件1件35人,审查起诉涉恶势力犯罪集团1件6人,生效判决4件9人,其中2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民法典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全方位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在全市创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暨夺取“长安杯”工作中,区检察院被评为“先进单位”,并荣获“集体嘉奖”。
(二)融入推动区域社会治理。创新“不起诉+帮教”工作机制,研究出台工作办法,通过对相对不起诉人开展集中训诫,促使其积极接受学习教育、参与社会服务,有效填补了对被不起诉人警示教育、转化进步的工作空白,相关工作经验被省院转发推广,并获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要求积极探索、大力推广应用,形成专责帮教的“鹤壁模式”。坚持依法办案和推进社会治理相结合,针对在校学生参与恶势力犯罪,向区教育体育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有效维护校园安全。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6.34%,引导犯罪嫌疑人悔过自新,最大限度降低社会对抗、减少社会矛盾。
(三)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突出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等经济犯罪,依法提起公诉12人。依法稳妥办理涉企案件,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密切检企联系,安排20名业务骨干对口服务25家民营企业,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司法服务。聚焦安全生产,受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针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执法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相关做法得到区委、区政府充分肯定。
二、以人民至上为使命担当,倾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主动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精心做好检察为民实事。以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为抓手,深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全体干警下沉网格卡点值勤,牢牢守住疫情防控第一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做实涉农检察工作,深入大河涧乡谭峪村走访调研,入户慰问贫困群众,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针对药品中非法使用抗生素、激素等违禁成分问题,组织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药店、诊所开展走访,维护群众用药安全。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加强与民政、妇联等部门的沟通,畅通救助渠道,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余元,通过发放救助金,助力缓解案件当事人生活困难。
(二)注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严厉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盗抢骗”、“黄赌毒”犯罪,依法提起公诉171人。广泛开展“三零”创建、矛盾纠纷“六防六促”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组织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养老诈骗集中宣传活动,联合市邮政管理局调研检查寄递行业安全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共接收群众信访案件91件,已全部办结;扎实开展重复信访积案集中专项治理工作,共排查重复信访积案9件,通过专项攻坚,全部顺利化解。
(三)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依法宽缓到位,对未成年人严重恶性犯罪该严的依法从严,保持司法震慑。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件31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5件13人;受理审查起诉38件54人,提起公诉25件33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不起诉13人。依法办理了全市首例支持起诉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案件,相关做法在《检察日报》刊发,并被最高检转发推广。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通过线上、线下两种形式,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3次,发放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暴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宣传册12000余册。
三、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着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聚焦检察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担当作为。
(一)大力优化刑事检察。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同比增长31.24%,不诉率同比增长22.06%。推动构建规范高效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在司法管辖区内3个公安分局挂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助力营造公、检机关在合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合作的良性互动格局,挂牌以来先后监督立案2件3人、监督撤案2件3人,纠正漏捕、漏诉11人,监督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持续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共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检察监督31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3件,已全部整改到位;从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起诉4件4人,同时,对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中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予以纠正。
(二)精准强化民事检察。共审查民事审判案件和民事执行案件423件,经审查,依法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请抗诉1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民事执行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件。其中办理的赵某申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一案,注重能动履职,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查明案件情况,发出的再审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并改判,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办理的申某广与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等4起案件,先后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第二检察部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先进单位。
(三)不断深化行政检察。共审查行政审判案件和行政执行案件116件,经审查,依法对涉嫌有违法行为的17起案件进行监督,均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行政审判程序规范。联合区政府、区法院会签《关于印发鹤壁市淇滨区行政争议化解办法(试行)》,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办理公安民警因公牺牲行政检察监督一案中,通过召集多方进行公开听证,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解决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确认复核职责不明问题,助力人民警察抚恤优待政策落到实处,该案由省院推荐参加最高检典型案例评审。
(四)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注重加强线索摸排,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76件,立案73件,磋商12件,发出检察建议55件;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判决3件,其中办理的一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件,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十倍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并督促行政机关开展行业整治,促进生猪市场的规范监管,相关做法被省市院转发推广。扎实开展系列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国防教育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常态化开展“河长+检察长”巡河等行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监督行政机关立行立改,推动阻碍淇河行洪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以强基固本为坚实保障,聚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能力作风建设年”和最高检“质量建设年”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有力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和专业化水平。
(一)始终坚持政治引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先后就公益诉讼、意识形态等工作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及市院党组作了专题汇报。深入推进党员党性教育,组织开展观看红色电影、“深学细悟二十大”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参与各类比赛活动,院代表队荣获全区“喜迎二十大,平安淇滨有我”微党课比赛一等奖等多项荣誉,区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区“五星级党组织”。
(二)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始终把接受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作为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接受区人大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项视察和对员额检察官的评议。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注重密切检民联系,组织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累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及重要案件信息609件,使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深化公开听证工作,把公开听证作为主动接受监督的有力抓手,共召开公开听证会15次,通过面对面释法说理,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看得见。
(三)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实“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练兵”要求,创新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考、每季一讲、每年一评”等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能。积极参与比武练兵活动,共有19人次在上级业务竞赛中获得表彰。严格考评管理,入额院领导自觉参与随机轮案,共办理各类案件156件,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善于借智借力,聘请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专业领域的10名行政机关业务骨干担任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质效。加强数字检察建设,推动涉车辆查封扣押民事执行监督数字模型建设应用,有效提升数字检察工作水平。
(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巩固拓展“两项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筑牢干警廉洁从检防线。狠抓队伍管理,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决防止权力滥用。深化纠治“四风”问题,紧扣时间节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督察,累计发布检务督察通报13期,切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各位代表,今年淇滨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共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等各类荣誉42项。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服务发展大局的成效还不够突出,检察业务发展不协调不充分,专家型、高素质人才缺乏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3年,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局稳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争创一流检察业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为我区在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中挑大梁、走在前贡献更强的检察力量。
一是自觉站位全局,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实效。紧紧围绕“六区创建”等重点工作,找准检察服务发力点,以高质量法律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做好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积极投入乡村振兴、区域社会治理等工作,注重加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群体司法保护,以“求极致”标准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
二是强化诉源治理,进一步推动平安淇滨建设。坚持“稳字当头”,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和预防网络犯罪;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六防六促”专项行动,纵深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做实做细诉源治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淇滨。
三是坚持能动履职,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深入贯彻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强检察监督、公益诉讼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区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推动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发展。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办案方式,加强刑事诉讼、刑事执行监督。全面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解决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层面的共性问题。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增数量、拓领域、提质效,更好维护社会公益。
四是持续强基固本,进一步夯实检察队伍建设。深化推进能力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练兵”,以及“每周一学、每月一考、每季一讲、每年一评”活动,全面提升队伍专业化素质。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扛稳抓牢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治检,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淇滨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淇滨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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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用语说明
1.少捕慎诉慎押:少捕慎诉慎押是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是指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犯罪嫌疑人羁押候审;“慎诉”是指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分流作用;“慎押”是指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
2.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2021年10月,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负责侦查监督与刑事案件办理中的工作衔接、组织协调及督促落实等工作。
3.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检察职责监督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进一步加强调查核实,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4.特邀检察官助理:检察机关为提高专业化办案水平,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以特邀检察官助理身份协助检察官办理相关专业领域案件,目前主要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信息技术、卫生健康、金融、证券、税务等领域。
5.支持起诉: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在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2022年2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即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