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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检察院“一基础三环节相互审查”措施有效改进和规范案件流...

2014-07-17
    

淇滨区检察院“一基础三环节相互审查”措施

有效改进和规范案件流程信息填录工作

 

近日,针对《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流程信息核查情况的通报》所提出的问题,淇滨区院高度重视,院案管办将该文件及时印发至各科室,并会同相关业务科室查找原因,制定“一基础三环节相互审查”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填录工作,避免所通报问题的再次发生。

“一基础”,是指以“谁录入谁负责”原则为基础。案件在哪个环节,即由该环节相应的部门负责填录流程信息,并对《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流程信息核查情况的通报》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整改。“三环节相互审查”,即相应部门对案件流程的“三环节”既要认真填写、审查把关,又要相互审查,避免各环节基础信息填录时的误填、漏填、错填。首先,案管部门把好受理环节填录关。在填录受理信息时,本着“可以填录的项目全部填写”的精神,确保信息填录详细准确,为案件后续办理过程中相关文书的生成奠定良好基础。第二,承办部门把好案件办理环节信息录入关。承办部门的办案人员按照实际办案情况及时录入信息,并认真核对,对受理环节时案管部门填录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出现误填、漏填、错填的信息进行修正。第三,案管部门把好送案环节关。在执行送案管理时,案管部门再次审查案件信息,及时纠正不规范填录情况,确保经过送案环节后案件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淇滨区检察院“一基础三环节相互审查”措施

有效改进和规范案件流程信息填录工作

 

近日,针对《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流程信息核查情况的通报》所提出的问题,淇滨区院高度重视,院案管办将该文件及时印发至各科室,并会同相关业务科室查找原因,制定“一基础三环节相互审查”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填录工作,避免所通报问题的再次发生。

“一基础”,是指以“谁录入谁负责”原则为基础。案件在哪个环节,即由该环节相应的部门负责填录流程信息,并对《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流程信息核查情况的通报》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整改。“三环节相互审查”,即相应部门对案件流程的“三环节”既要认真填写、审查把关,又要相互审查,避免各环节基础信息填录时的误填、漏填、错填。首先,案管部门把好受理环节填录关。在填录受理信息时,本着“可以填录的项目全部填写”的精神,确保信息填录详细准确,为案件后续办理过程中相关文书的生成奠定良好基础。第二,承办部门把好案件办理环节信息录入关。承办部门的办案人员按照实际办案情况及时录入信息,并认真核对,对受理环节时案管部门填录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出现误填、漏填、错填的信息进行修正。第三,案管部门把好送案环节关。在执行送案管理时,案管部门再次审查案件信息,及时纠正不规范填录情况,确保经过送案环节后案件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