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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检察院以学习型党组带动学习型检察院建设

2014-07-17
    

淇滨区检察院以学习型党组带动学习型检察院建设

 

2013年11月份开始,淇滨区检察院党组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业务学习,每周拿出一个下午的时间,由八个主要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给全体党组成员上课。代检察长张军同志要求,通过为期两个月的学习,要达到三个目的:

一是提高党组检察业务水平,增强工作合力。由于近期淇滨院党组成员有较大幅度调整,而且各党组成员的检察工作经历各不相同,普遍缺乏对检察业务的全面了解,不利于工作开展,也不利于在工作中主动有效配合。通过让八个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给党组上课,学习各业务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检察业务流程,使党组成员对各项检察业务有一个全面、基本的了解,从而提高党组成员把握全局的能力,搞好各自分管的工作,促进相互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二是带动学习型检察院建设,营造学习氛围。“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一个单位的学习氛围浓不浓,不仅要看领导抓得紧不紧,学习计划安排得科学不科学,更要看领导班子的示范带头作用发挥的好不好。各院都认识到了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但如何建设学习型检察院还缺乏成熟的模式。淇滨区检察院就是要通过首先抓党组的检察业务学习,给全院干警传递一个信号,让大家认识到党组是注重业务学习的;同时通过党组的行动,在全院营造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增强全院干警的紧迫感,提高大家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探索建立长效培训机制,推动检察工作。要认真学习高检院和省市院的全员培训计划,结合本院实际,积极进行调研,制定出全院中长期业务培训规划。要注意规划的可操作性,对中长期规划进行进一步细化,以季度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每月安排两次业务学习,对授课人、学习内容都要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学习效果。要注意对正在开展的党组业务学习进行总结,借鉴成功经验,丰富完善学习形式和方法。要“学以致用”,学习的目的就是要提升全院干警的业务能力,发掘大家的潜力潜能,培养一批专家型的业务人才,从而推动全院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淇滨区检察院以学习型党组带动学习型检察院建设

 

2013年11月份开始,淇滨区检察院党组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业务学习,每周拿出一个下午的时间,由八个主要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给全体党组成员上课。代检察长张军同志要求,通过为期两个月的学习,要达到三个目的:

一是提高党组检察业务水平,增强工作合力。由于近期淇滨院党组成员有较大幅度调整,而且各党组成员的检察工作经历各不相同,普遍缺乏对检察业务的全面了解,不利于工作开展,也不利于在工作中主动有效配合。通过让八个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给党组上课,学习各业务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检察业务流程,使党组成员对各项检察业务有一个全面、基本的了解,从而提高党组成员把握全局的能力,搞好各自分管的工作,促进相互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二是带动学习型检察院建设,营造学习氛围。“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一个单位的学习氛围浓不浓,不仅要看领导抓得紧不紧,学习计划安排得科学不科学,更要看领导班子的示范带头作用发挥的好不好。各院都认识到了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但如何建设学习型检察院还缺乏成熟的模式。淇滨区检察院就是要通过首先抓党组的检察业务学习,给全院干警传递一个信号,让大家认识到党组是注重业务学习的;同时通过党组的行动,在全院营造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增强全院干警的紧迫感,提高大家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探索建立长效培训机制,推动检察工作。要认真学习高检院和省市院的全员培训计划,结合本院实际,积极进行调研,制定出全院中长期业务培训规划。要注意规划的可操作性,对中长期规划进行进一步细化,以季度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每月安排两次业务学习,对授课人、学习内容都要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学习效果。要注意对正在开展的党组业务学习进行总结,借鉴成功经验,丰富完善学习形式和方法。要“学以致用”,学习的目的就是要提升全院干警的业务能力,发掘大家的潜力潜能,培养一批专家型的业务人才,从而推动全院工作上水平、上台阶。